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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河户口姓名性别变更手续指南如下:
一、办理条件
1. 因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姓名或性别的; 2. 原姓名或性别有误的; 3. 因婚姻、收养、收归等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姓名或性别的。
二、办理材料
1.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2.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 3. 变更原因证明材料: a. 因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姓名的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; b. 因法定原因需要变更性别的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; c. 因婚姻、收养、收归等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姓名的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; 4. 申请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; 5. 原姓名或性别变更证明材料(如有)。
三、办理流程
1. 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; 2. 派出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; 3. 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; 4. 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,并出具变更证明; 5. 申请人凭变更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
四、办理时限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规定,户口变更手续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、有效; 2.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请表,并举报 -
户口变更申报材料:
1.《户口登记主项变更更正申请登记表》: 申请人填写《户口登记主项变更更正申请登记表》
2.户口簿、身份证: 申请人户口簿、身份证及复印件
3.收集如下户口登记原始档案材料: 根据申请具体情况,收集如下户口登记原始档案材料:常表、准迁证、迁移证、户口迁移审批材料、原始主项变更更正审批材料、出生医学证明、原户籍地公安机关证明、国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等,其中复印件经加盖出具部门印章
4.其他单位的旁证材料: 其他单位的旁证材料,如法院判决书、公证书、司法部门鉴定、收养证、婚姻状况证明、毕业证、学校、人社等部门出具的原始档案证明等,其中复印件经加盖出具部门印章
5.其他材料: 其他需提供的材料(由窗口民警提供书面清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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